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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一六 兔本生谭

〔菩萨=兔〕

序分

此本生谭是佛在祇园精舍时,对总施生活上必需品所作之谈话。舍卫城某家之主人对佛与比丘等一同准备施舍一切生活必需品,于家之入口处,设一假屋,招待佛与比丘等一同。于假屋之中,预设上等之坐席,施舍诸种精味结构之食物,日复一日,七日之间,尽力招待。于第七日施佛与比丘等以生活必须用具。佛于食事终了,述随喜之语,佛言:“信士!汝喜甚善。汝今之施,堪为古昔贤人之夸奖。昔之贤人等向来自己之所乞食者,舍生命施自己之肉。”佛应彼之请求,为说过去之事。

主分

昔日,波罗奈国梵与王治国时,菩萨生于兔胎,住森林中。此森林一方为山麓,一方为河,一方为边鄙之村落。外有猿、豺、獭三只之友,此四者皆甚贤德,自己寻求自身之饵场,夕暮则聚于一所。贤德之兔云:“予等不可不施,不可不守戒法恭行布萨。”向三者说诫心之法。三者从其诫,各各入住于薮中各各之栖家。

如是经过多时,某日,菩萨观空,知明日为布萨会,语他之三者:“明日为布萨会,请诸位三人受戒恭行布萨。坚守戒与施舍,有大果报,因此,乞食之人来时,诸位由应施之物中施舍食物。”一同承诺,各归己之栖家就寝。

翌日,其中之獭,晨起欲搜寻获物,出往恒河岸边。时有一渔夫捕得七尾之赤鱼,穿串1埋于恒河岸边沙中,更下往恒河捕鱼。獭嗅得鱼之腥味,掘沙见鱼,取出后三度呼曰:“此为谁之鱼?有鱼主耶?”三度不见持主,咬串往置于自己之薮中,自云:“时至再食。”于是顾自己之戒法而就眠。豺亦出往搜寻获物,于某田中看守者之小屋中,见有二串牛肉,大蜥蜴及一壶之牛酪,豺云:“此为谁之物,有持主耶?”三度呼之,不见持主,于是以首贯牛酪壶之纽,口咬肉串及大蜥蜴,置于自己寝薮之中,自云:“时来再食。”于是顾自己之戒法而就寝。猿亦入森林之中,持庵罗果还,置于其栖家之薮中,自思:“时至再食。”于是顾自己之戒法而就寝。菩萨亦于应出之时前往觅食,自云:“食突婆草。”入于自己之薮中就寝时自思:“乞食者来自己处所,不能向乞食者施草,而自己又未持有胡麻及米,若乞食之人来至己处,只有舍自己身体之肉。”

依彼持戒之威神力,使帝释天之赤黄毛毡色之石座,生出暖意,帝释诠索,悟其理由。彼思:“予将试兔王。”先往獭之栖所,化作婆罗门之姿而立。獭云:“婆罗门君!何为而立此?”“贤者!予欲得食物,守布萨之日,行出家之道。”“谨尊君命,予行布施。”与彼共语而唱第一之偈:

    予得七尾鱼     由水运陆上

    婆罗门!

    予有此之物     食此住林中

婆罗门云:“请置此至明朝,然后再如何加以处理。”彼往豺之住处。豺云:“何用而立于此处?”彼依例回答。豺云:“谨如尊命,予行布施。”豺与彼语唱第二之偈:

    由彼守田处     取来夜食料

    串肉大蜥蜴     更有一壶酪

    婆罗门!

    此为我食物     食此住林中

婆罗门云:“请置此至明朝,以后如何再行思处。”于是往猿住之处。猿亦云:“何事而立于此处?”彼仍以相同之回答。猿云:“谨如尊命,予将施与。”于是唱第三之偈:

    熟果与冷水     心地善清凉

    婆罗门!

    予有此之物     食此住林中

婆罗门云:“请置此至明朝,以后如何再作思考。”于是再往兔贤者之所。兔云:“君有何用,立于此处?”彼仍以相同之回答。菩萨闻此喜悦而言曰:“婆罗门君!君为食物而来予所,甚善。今曰予将施前此未有之施,然君为守戒者,不为杀生之事,君往集薪起火,请示知于予,予将舍自己之身投入火中。”与彼共语,唱第四之偈:

    兔无有胡麻     亦无豆与米

    炙我于火上     食我住林中

帝释天闻彼语,以自己之威力,作出一堆炭火,告知菩萨。兔由突婆草上之卧状起立,前往其所,嘱曰:“若有毛间之生物,均不可杀。”其身三度震动,全身向施,如白鸟王跳上莲花开放之中,止住其上,以喜悦之心,落于大炭火中。然其火无能烧毁菩萨身体之一毛孔,如同入于雪藏之中。

于是彼呼帝释天:“婆罗门君!汝所起之火太冷,不能烧予身体之一毛孔,此为何故?”“贤者!予非婆罗门,予乃帝释天,为试君而来。”帝释!君请稍待,纵令住世界中者皆作对予试验,亦无认我有不施之心者。”菩萨对帝释作大狮子吼。帝释向彼曰:“兔之贤者!君请勿疑,汝之德遍为世界所知。”帝释压榨山取山之汁,于月绘兔之姿,招菩萨于森林薮中,使卧于嫩突婆草上,自己归去天人之住所。此四只贤者,敦善友谊,快乐守戒,恭行布萨,各各生于应生之所。

结分

佛述此法语后,说明圣谛之理,说圣谛之理竟,总施生活必需品之家主入预流果--于是佛为作本生今昔之结语:“尔时之獭是阿难,豺是目连,猿是舍利弗,兔之贤者即是我。”

注1 “穿串”Valliya arrunitva,为以蔓草所作之串。

三一七 死者哀悼本生谭

〔菩萨=婆罗门〕

序分

此本生谭是佛在祇园精舍时,对就住舍卫城某家主人之谈话据传,彼之兄死,悲痛不堪,不沐浴、不饮食、身亦不涂香油,晨起往墓场,胸中充满悲哀而悲泣。佛于晨起,遍观世界,见彼有入预流果之可能性,佛思:“予将使彼闻悉往昔之因缘以慰其悲哀。使彼能入预流果者,舍予并无他人,予必须救助于彼。”于是翌日午食之后,由托钵归来,携伴僧出至彼家之门口。主人闻佛来,设座席出迎白佛:“请佛入内。”佛入着于所设之座。主人出来礼佛,坐于一面。佛问:“贵主人有何思考?”主人:“唯然,世尊!予兄亡后,使予思念。”佛言:“贵主人!诸行无常,当坏者坏,此事闷闷,思之不当。昔之贤人等知,当坏者坏,于兄弟之死,无闷闷之思。”佛应彼之请求,为说过去之事。

主分

昔日,波罗奈国梵与王治国时,菩萨出生于有八亿财之婆罗门家,两亲于彼达成年时死去,由菩萨之兄立家而行,菩萨依彼生活。其后兄亦罹病而死,亲族、朋友、知己之人等来集,扩展两腕泣叫,能镇静不乱者竟无一人,只有菩萨,不泣不叫。人云:“彼于兄死,面不颦促,根性过刚,彼思二人之分,欲为一人之享用,实为欲其兄之死。”对菩萨非难。亲族亦非难云:“汝对兄之死,竟不悲泣。”彼闻众语云:“君等自己无智,不知世间八事,对予兄之亡而哭泣;然予亦将死,君等亦将死亡,何以对予等之死亡而不哭泣?诸行因无常而亡,依此法则得长存者无有一物。君等愚而无智,不知世间八事而哭泣,予又如何而泣?”于是唱如下之偈:

    汝等悲已死     将死者不悲

    总此有身者     次第舍命去

    天人四足类     鸟群卷蜷蛇

    此身与命者     享乐中舍命

    如斯若乐动不定     此事常见于人中

    明知叹叫皆无效     何故汝等乱悲泣

    沉溺之人心被夺     无知愚勇心不静

    共思贤者为愚者     此为不知八法故

菩萨如斯为彼等说法,除彼等之悲。

结分

佛述此法语后,说明圣谛之理--说圣谛之理竟,彼家之主人入预流果--佛为作本生今昔之结语:“尔时为多数人等说法除悲之贤者即是我。”

三一八 夹竹桃华本生谭

〔菩萨=盗贼〕

序分

此本生谭是佛在祇园精舍时,对某比丘为原妻诱惑所作之谈话。此一故事出于根本生谭(第四二三)之中。佛向比丘云:“前生汝亦因此女之故而被刎首。”于是佛为说过去之事。

主分

昔日,波罗奈国梵与王治国时,菩萨于迦尸国某村之某居士家,以盗贼之星下出生,达成年后,为盗贼之生活而渡世,广为世知。有勇气具象力,无有一人能捕得彼。

彼一日破长者家之墙而入,持去诸多财宝。都中人等往国王之所告云:“大王!一大盗扰乱都中,请与捕捉。”国王命令都中守卫捕彼,夜间到处组队置哨,于彼持财宝之处拘捕,向王报知。王命即行刎首,向都卫之人下令。都卫之人以强绳缚彼背手,于彼首上挂夹竹桃之花环,头上散洒瓦粉,每至十字路口,即以鞭鞑,鸣击荒音之大鼓,由牢屋中牵来。都中之人,全体起大骚动,皆云:“此扰乱都中渡世之大盗,终于被捕。”

时于波罗奈都中有一千两之金声价之游女名萨摩者,国王中意彼女,召使五百女佣。彼女于高台开启之窗,见此牵行之男。此男美丽可爱,优奇有天人之貌,于一切人中特别耀眼,游女见彼被牵行,起爱恋之情,女思:“用何手段使彼为吾夫?”彼思得一策,于是用一能达自己所望之女人,送都卫之人千两之金,告云:“此盗贼为萨摩之兄弟,萨摩除此人之外,无何依赖之人,汝取千两之金,请放此人。”女依命而行。都卫之人曰:“此盗贼世间知名,不能如此释放。然能得另外之人,然后将此盗乘载于覆盖之乘物送出。”女还依言禀告。

时有一长者之子思恋萨摩,彼每日以千两之金送与萨摩。此日太阳没时,携千两之金来至其家,萨摩更取其千两之金,置于膝上,哭泣而坐。“此究为何故?”“恩主!此盗乃我之兄长,自己思为可耻之事1,不来我处。遣人往都卫之所,回答谓:‘取千两金者则放人。’然今无持千两金往都卫处之人。”彼因思恋此女,谓女曰:“予往行事。”“如此,请持此金前往。”彼接金前往都卫之家。

都卫之人将长者之子押入秘密场所,将盗贼乘载于覆盖之乘物中送往萨摩之所,然后辩称:“此盗贼国中皆知,使世界先当黑暗,因此须于人退散之时杀之。”少经时刻,于人退散之处,对长者之子,付以严密警戒,伴往牢房,以刃刎首,串其肢体送入都中。

自此以后,萨摩由他人之手脱离,不接受任何一人,惟与此男戏乐渡日。彼思:“若此女思恋他人,予亦仍被除去,而与其男戏乐。此女颇易背叛同党,予不能停留此处,应早遁去。”彼思:“予不能空手而行,可取女之饰物道具而行。”某日向女云:“我等如入笼之鸡,终日只居于家中,何时至游园一游?”彼女云:“甚善。”当即承诺,一总准备软硬食物,以所有诸类饰物饰身,与男一同乘覆盖之车向游园之中而来。

彼与女共为戏乐之时,自思:“予应速逃。”彼以女为对象作充满欲情之状,入于夹竹桃树薮之中,抱女强压,陷入不省而倒卧,尽数取下饰物道具,以女之上衣包裹,将物品挂于肩上,超越园墙而逃去。彼女不久恢复意识,起立来至伴女等之所问曰:“相公何处?”“夫人!我等不知。”女心不快:“彼以我已死去,恐惧而逃。”于是由彼处还家。女云:“予可爱之相公未能觅见之前,予不卧此装饰之床。”于地端就寝。自此以后,不着中意之衣物,节省二度之食事,不用香与花环及其它之物。彼女唤女之舞手等来,使握千两之黄金,务必用任何手段,探寻相公回转,谓之曰:“汝等无天下不到之处,无论村街,王所住之都城,所到之处,集合人众,于集合场所,第一先唱出此歌。”彼女教舞手等唱第一之偈,并云:“汝等唱此歌,若相公交杂于集众之中,将与汝等交谈。然后向彼告我无事,伴彼归来,若彼不来,请与一信。”嘱后与舞手等资助金而去。

彼等出波罗奈都城,于各方各处集合人众,行至某边鄙之村里,而此盗贼亦逃来此处,舞手一同于此处集合人众,先唱第一之偈:

    有人春季互挽手     入于夹竹桃林中

    用力强压萨摩身     传汝萨摩身无事

盗贼闻此语来舞手之所云:“君谓萨摩生存,予不相信。”彼与舞手交谈唱第二之偈:

    唯汝舞手!

    我如何能信     风可运动山

    若风能运山     一总运大地

    萨摩本已死     如何言无事

舞手闻彼之语唱第三之偈:

    彼女确未死     亦不望他男

    萨摩守一夫     唯只思慕汝

盗贼闻此云:“彼女生或未生均宜,对予终归无用。”于是唱第四之偈:

    彼由久亲者     得我非亲者

    彼由固交者     得我不固者

    由我欲得他     我更赴远处

舞手等归来,语女彼之所为事,女悔自己之所为,仍依以前而渡日。

结分

佛述此法语后,说明圣谛之理--说圣谛之理竟,心持烦恼之比丘入预流果--佛为作本生今昔之结语:“尔时长者之子是此比丘,萨摩是原妻,盗贼即是我。”

注1“自己思为可耻之事”,此“自己”可取为盗贼之意或游女之意。盗贼与游女均为可耻之行业,由文上或意义上,二者实难决定。

三一九 鹧鸪本生谭

〔菩萨=行者〕

序分

此本生谭是佛在憍赏弥附近之跋陀利园中时,对罗喉罗长老所作之谈话。此一故事已于三卧鹿本生谭(第一六)中说出。比丘等于法堂中云:“诸位法友!罗喉罗尊者怀学问之志,富悔悟之念,有守教诫之意志。”比丘等开始语尊者之德,佛适出堂问曰:“汝等比丘!今汝等有何语集于此处?”比丘白佛:“如是如是之语。”佛言:“汝等比丘!罗喉罗非自今日始,前生即怀学问之志,富悔悟之念,有守教诫之意志。”于是佛为说过去之事。

主分

昔日,波罗奈国梵与王治国时,菩萨生于婆罗门之家。达成年后,往得叉尸罗修习一切学艺,去雪山地方出家,入仙人之道,得神通与禅定,享禅定之乐,乐住森林之中。后为得盐食与酸味,往某边鄙之村里。人人见彼起信仰之心,于森林中建一木叶修葺之小屋,供其应用之物品,使之居住。

时其村有一捕鸟者,彼捕一媒鸟鹧鸪,彼善为教艺,养入笼中。彼携鸟入森林中,捕捉闻声而来之鹧鸪。媒鸟鹧鸪云:“予之亲类受予之影响,死去甚多,此予之罪。”从此不再出声。捕鸟者知鹧鸪不出声音,以竹制之鞭,叩彼之头,鹧鸪不堪其苦而出声,如是捕鸟者依此恩荫捕捉鹧鸪维系生命。

于是鹧鸪思考:“自己皆无死之意志,然依此所生之业将我还来,予不出声则不来,予出声则来。此人捕来者而夺其生命,就此而言,予岂无罪?”彼自此以后思惟:65 “谁能破此业者?”探访适当之贤人而行。

某日,此捕鸟者捕数多之鹧鸪入于笼中,思欲饮水,赴菩萨所住之道院,置其笼于菩萨之傍,饮水坐于砂上而眠。鹧鸪知其入眠,自思:“予问此行者解予之疑惑,彼有所知,必可语我。”于是于笼中向行者唱第一之偈:

    我渡安乐日     得应得之食

    陷他于危难     尊师!    我应赴何处?

菩萨答彼之问唱第二之偈:

    汝鸟!

    汝虽行恶事     汝心不倾恶

    无心心善者     此无罪污事

鹧鸪闻此唱第三之偈:

    亲类思我为有属     多数前来会集此

    彼为我死我获罪     我心为此起疑惑

菩萨闻此唱第四之偈:

    若汝心不污     依汝不得罪

    无心心善者     此无罪污事

菩萨摩诃萨如斯教鹧鸪,鹧鸪亦因彼之恩荫而不怀疑惑。猎夫醒来,礼拜菩萨,携鸟笼而去。

结分

佛述此法语后,作本生今昔之结语:“尔时鹧鸪是罗喉罗,行者即是我。”

三二○ 喜舍本生谭

〔菩萨=大臣〕

序分

此本生谭是佛在祇园精舍时,对某家主人所作之谈话。据传,彼为偿还负债而往某村。与妻同往村中,偿债后挽车欲还,彼云:“随后再行挽车。”将车托付某家。与妻同返舍卫城途中,见有一山,妻向夫曰:“若此山出黄金,汝将与我否?”“汝为何人,予将一文不与。”妻感不快曰:“此人实无人情,此山虽有黄金,亦不与我。”二人来至祇园精舍附近,心欲饮水,入于精舍之中。

佛于晨起,观见二人具预流果之可能性,坐于香室之一室放六种之光明,以待二人之来。二人饮水后,来礼佛而坐,佛与彼等交相会谈,佛问:“汝等欲往何处?”“世尊!予等为偿债而来。”“汝信女!“家主有为汝之利益有所思为耶?”“世尊!予思此人甚为可爱,然此人对我一无所思。今日予曾见山,予谓:‘若此山有金,汝将与我否?’ 彼云:‘汝为何人,予将一文不与。”此人如此情薄。”佛言:“汝信女!此人虽作是言,然如思起汝德,必将让汝一总权威。”佛应妇人“请佛语我”之请求,为说过去之事。

主分

昔日波罗奈国梵与王治国时,菩萨为王行万事之大臣。某日之事,王以其子为副王而见其前来问候,王思:“此子与我后宫有扰乱之虞。”呼彼近前云:“吾子!于予有生之中,汝不能住于都中,可往他处居住,俟予死后,汝即为王。”彼云:“甚善。”于是拜别父王,与其第一之妃出波罗奈之都,往边鄙之地,于森林中以树叶修葺构筑家屋,以森林之树根树实为食而住。

其后王死,副王观星,知王死之事,即往波罗奈。途中见一山,妃向彼问曰:“大王!若此山出金,汝以何与我?”“汝为何人,予将一文不与。”女不愉快,自思:“予对此人重视,不能舍弃而入森林,不图竟为此语,实无人情,纵为王之后,于我亦将无何善事可得。”彼还来即位为王,此女据于第一之妃之位,然只授与名誉,无其它之尊敬与供给,甚至女之居处事,彼亦不知。菩萨自思:“此妃乃为此王尽力之人,苦不思苦,住森林中。然王不顾妃,与他女共耽娱乐,予将计划使妃得权威。”

某日往妃之所拜妃而言曰:“王妃!予等由妃之手未得一握之食物,何以以我等为等闲视之,岂非太无人情耶?”妃云:“若我自有所得,当与汝等,予一无所得,以何与汝等?王至今亦对予一无所与,王于途中,予谓:‘此山若出有黄金,汝将以何与我?’王曰:‘汝为何人,予不与一文。’王何无情!”菩萨:“妃能于王傍作是语否?”“此又如何不能!”“如是,予将立于王傍为汝寻问,请汝可为是言。”“谨如尊命。”

菩萨于妃问候王安而立时曰:“王妃陛下!予等由妃之手未得一物。”妃曰:“汝莫作是言,予若有所得,当对汝等有所赠与。我王至今对予一无所与,予等由森林归来时,途中见山,予云:‘若此山有金,将以何与我?’王曰:‘汝为何人,予一文不与。’如是,无故而得之事,予亦不得。”妃为说此意义,唱第一之偈:

    容易施者而不施     只语其山而不与

    对此无情不施者     如何只语能与山

王闻此唱第二之偈:

    身行之处口始言     不得之处不可言

    其身不行而言者     自古贤者皆远避

妃闻此合掌唱第三之偈:

    王子我对汝崇拜     汝若建立真与义

    纵会逆运亦不曲     如斯汝心实爱真

如斯闻妃赞王之德,菩萨说明妃之德唱第四之偈:

    贫不厌贫夫     富不弃富者

    此女最上妻     彼为王之配

如斯语妃之德,菩萨曰:“大王!此妃于王困难之时,于森林中与王同渡困难之日,吾王必须对彼有所资助。”王依彼之言,思起妃之德行,王曰:“贤者!闻兄君之语,使予思起妃之贤德。”于是授与彼女一切权威,并谓:“由彼之恩荫使予思起妃之德行。”于是对菩萨亦授与极大权威。

结分

佛述此法语后,说明圣谛之理--说圣谛之理竟,夫妇同入预流果--于是佛为作本生今昔之结语:“尔时波罗奈之国王是此家主人,王妃是此信女,贤明大臣即是我。”